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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政连续出台 有色金属业面临深度变革

2007-11-15 08:52:30 我要评论(0) 字号:T | T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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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政连续出台 有色金属业面临深度变革,  今年以来,我国有色金属企业开始面临着一系列政策层面的压力,如出口退税率的降低,资源税率的上调,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变化,行业准入门槛的抬高,企业节能减排政策指标的落实……  面对着一系列政策层面的压力,企业的一些价值

  今年以来,我国有色金属企业开始面临着一系列政策层面的压力,如出口退税率的降低,资源税率的上调,福利企业优惠政策的变化,行业准入门槛的抬高,企业节能减排政策指标的落实……
  面对着一系列政策层面的压力,企业的一些价值取向正在改变。在新的产业政策的引导下,行业的发展将发生深刻的变化。


福利企业优惠新政:让有色金属再生行业规范健康发展
  6月底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从2007年7月1日起,在全国统一实行新的促进残疾人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。这次国家关于福利企业税收政策调整,是自1994年以来这一政策最重大的一次变革,改变了以前对福利企业给予返还全部已纳增值税的照顾。
  新政一出,大多数企业还是持积极的态度,他们认为,国家实施新的福利企业优惠政策从长远来说对企业是利好,这样堵塞了政策带来的漏洞。企业要发展,靠的是先进的技术、一流的管理、优良的设备,而不是靠投机取巧、钻政策的空子发财。
  “虽然新的税收政策将使我们难以再吃‘福利饭’,但大家又处在同一起跑线上,从另一个角度看也逼着我们转型。转型必然带来阵痛,但不转就没得做了。”一家从事铜加工的福利企业有关负责人如是说。
  但还是有些福利企业措手不及。“原来我们的企业一年能退税几千万,新政策出台后估计退税不到原来的10%”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企业董事长这样告诉笔者。
  与以前的优惠政策相比,这次残疾人就业税收政策调整最大的特点表现在两方面:一是体现了税收公平原则,二是使日常管理更规范。
  目前,我国的有色福利企业大多数是采用“1+1”的运营模式,即一个企业附加一个回收公司。目前,我国实施17%的增值税税率,按照10%计算抵扣进项税率,企业相当于少抵扣了7%的进项税,并直接转化为生产成本,使企业的生产成本急剧增加。部分再生金属企业为回避增加的巨额税负,通过国家给予福利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,摇身一变成福利企业,吃起了“福利饭”。据业内人士调研,目前国内再生金属企业半数左右都是福利企业,有的地方比例还高。
  有色金属再生企业大量采用福利企业的方式,实际上是钻了国家在税收方面的漏洞,从长远看阻碍了行业的正常发展。
  看来,《通知》的实施不可避免地将一些没有竞争优势的福利企业淘汰出局,但是也将促使更多的有资金和技术实力的大企业加入其中,有色再生行业将面临重新洗牌。同时,再生行业发展从以前单纯的拼原料采购转变到以提高技术、质量、产品附加值的轨道上来,将有利于再生金属行业健康快速发展。


关税调整:开启财税政策调节产业结构之门
  今年,是有色金属行业关税调整频繁的一年:6月1日起,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稀土金属、氧化镝、氧化铽产品开征10%的出口暂定关税;对氧化钼、钼酸铵、钼酸钠、偏钨酸铵等产品开征5%~15%的出口关税;7月1日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再次取消和调低部分有色金属产品的出口退税。铜、铝、铅、锌、镍、钨、钼、锑等多种有色金属产品被列入调整名单;8月1日起调整部分铝产品的进出口关税,其中电解铝的进口关税由5%下调至0%,同时对非铝合金制铝条、杆开征出口暂定关税,暂定税率为15%。
  从近年来有色金属关税调整的内容来看,2005年先后取消了多种资源类产品的出口退税,调整了钨、锡、锑等部分产品的退税率;2006年大范围地调整了部分高污染、高能耗和资源性行业产品出口退税,同时提高了高新技术产品的退税率,并将取消退税率的产品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;2007年进一步取消“高耗能、高污染、资源性”产品的出口退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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